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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抽水站加固改造工程增补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16  阅读数:546

1.招标条件

淮阴抽水站加固改造工程增补工程已经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建〔2023〕11号文)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淮阴抽水站加固改造工程建设处、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境内

2.2项目概况:

江苏省淮阴抽水站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北靠二河、南临苏北灌溉总渠,是我省江水北调工程的第三级泵站。淮阴抽水站加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已基本实施完成,拟利用工程结余资金和预备费增做增补完善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淮阴抽水站加固改造工程增补工程施工,包括:(1)管理区安全防护设施补充完善;(2)坡面防护及水土保持完善;(3)路面(地坪)改造。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6月底开工,2023年9月底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签约合同价18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或水利类专业高级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6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20233月至2023 5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14.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A×Q1+B×Q2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Q1:60%、65%、70%三者其一(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Q2=100%-Q1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390.5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56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56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56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56

2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1)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

3

项目经理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签约合同价18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且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得1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中无法反映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予以明确,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1

4

企业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签约合同价18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2

合计

64

 

技术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施工现场布置及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布置合理且施工临时设施齐全得2分,文明施工措施全面且明确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4

2

施工组织

1)管理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2)护坡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3)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4)路面(地坪)及盖板改造所使用的混凝土、土方的填筑、路面材料及防护设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5)工程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6)雨季等特殊季节施工方案切实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16

3

施工资源配置

施工资源配置合理,工期、质量有保证(6分),其中:

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2)施工机具设备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3)劳动力配置合理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6

4

施工进度及工期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周密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其中:

1)施工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工期节点明确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2)工期保证措施明确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4

5

安全保障措施

安全体系健全,措施可行、可靠得1分;有环保措施且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2

6

质保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4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4

合计

36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阴抽水站加固改造工程建设处、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越闸江苏省淮阴抽水站管理所
联 系 人郭赞赞
联系电话138615939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3室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谈畅、吴露琰、王扬

电    话:025-86338494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10. 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