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水利厅按照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节点要求,全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推进有力。
内蒙古有12项工程纳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其中,河套灌区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辽河干流治理、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和嫩江干流治理等7项工程已开工,引绰济辽工程等5项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2015年,国家下达内蒙古自治区河套灌区等大型灌区续(北京标牌制作)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和辽河干流治理工程投资计划215 935万元,截至2016年8月10日,已完成投资198 533万元,投资完成率为91.9%。
内蒙古还扎实推进毕拉河口水利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该水库总库容15.03亿立方米,电站总装机容量180兆瓦,工程总投资49.41亿元。呼伦贝尔市目前正组建项目法人,开展可研编制工作。
内蒙古把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大力抓好工作机制和措施落实,高度重视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水利重点项目办公室,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全自治区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会议,全面部署工作;自治区政府和各盟市行署、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工程建设责任和时限要求,同时,印发项目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要求,并积极解决盟市、旗县配套资金落实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排查安全隐患。